之死靡它。

该用户很懒,还没有留下什么。

『林秦』君生我生,我老君老

#君生我生,我老君老##林秦#


七岁那年的秋天,是林涛第一次遇见秦明。


转学过来的小男孩儿板着一张脸,看起来冷淡而又倨傲,理所应当的被熙熙攘攘极为闹腾的小孩们孤立,甚至排挤。


还吸着鼻涕的孩子王林涛,在看到秦明纤细的脖子时,突然就挪不开眼了。


“这么好看的小孩,你们怎么没人跟他做朋友?”林涛跟猴似的跳上桌子,顺便把秦明拉了上去,揽着他的脖子兴高采烈,仿佛捡了多大便宜似的,“你叫秦明?以后你就跟着我混吧,我罩着你!”


十七岁那年的秋天,林涛和秦明一起升上了高三。


秦明一本正经的坐在位子上学习,林涛则在他旁边转着笔叽叽喳喳,十年过去了,他们还是一个班,甚至林涛都为了秦明选择了理科,当然,他自己的说法是。


“我文科学的那么好,当然要选一个我学的不好的才有挑战性啊!”


“隔壁班那个班花,长的清清秀秀的,好多男孩子就吃这款,不过我觉得她都没你好看,我觉得他对我有意思,你说是不是啊,秦明?”


男孩长得越来越挺拔英俊,随便往那一站都是荷尔蒙爆棚,越来越多的女孩子趋之如骛。


秦明认认真真的演算着刚刚的公式,并没有理他。


林涛看着他的侧脸,莫名其妙的笑得出了神。


二十七岁那年的秋天,林涛终于成了龙番刑警队的队长,秦明也成为了法医科的科长。


“你的呼吸声打扰到我工作了。”


秦明脸上的冷淡比小时候又加深了几分,林涛斜着眼睛去看他,发现他其实并没有真的生气,又是腆着脸凑过去。


“谭局这次让我们限时一周破案,我们都找不到疑点,可全靠你了啊,老秦。”


秦明没有说话,手术刀在尸体的胸口划出一刀深深的痕迹。


林涛亲了亲他的耳朵,并且满意的看着它飞快的变成红色。


三十七岁,四十七岁,五十七岁,六十七岁……


他们度过了很多很多个十年。


七十七岁那年的秋天,林涛住院了,是脑梗。


林涛看着秦明,秦明也在看他。


他们都年华不在,清澈的眼睛逐渐浑浊,乌黑的头发逐渐落了霜雪,笔挺的脊背逐渐变得佝偻,曾经光滑的脸上,也逐渐出现皱纹和老年斑。


“我认识你有70年了吧?”林涛半躺在床上,带着他一直不喜欢的氧气罩,插着许许多多,各种各样,连接着仪器的管子。


秦明摇了摇头。


“后来我在查案的时候发现,我出生的那家医院,我病床的另一侧,是小时候长水痘的你。”


林涛极为缓慢地笑了一下,眼睛里溢出泪来,含着晶莹去摸他的手。


秦明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手心。


护士查房的时候过来看,二零四床的老头和他的老伴,早就死了多时了,只是他们的手握着,一时半会儿,竟然难以分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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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这几天简直高产似那啥,日常想要评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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